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公租房信息管理系统深化应用的通知》(闽住建〔2022〕3号)、《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明建办函〔2022〕63号)和《大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大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保障条件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制度的通知》(田政办规〔2024〕8号)文件精神,我县全面运行公租房线上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实现公租房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进一步推进权力阳光运行平台建设工作,提升公租房“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水平。
有公租房申请意向的广大市民可以通过手机下载“公租房”APP进行线上申请(自行下载大田县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申请公租房条件、方式及需提交材料一次性告知单等申请材料,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也可以到户籍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村(居)委会办理公租房线上申请。
附件:
大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12日